自由职业者 |
退休 |
在职人员 |
学龄前儿童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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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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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满足以下4点: 1. 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 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3. 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 不接收有拒签记录、滞留记录、吊销签证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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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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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 2. 不得佩戴眼镜、夸张首饰;双眼直视照相机;露出双耳;嘴巴闭合;头发不能遮住两眼;左右肩膀保持平衡; 3. 不能因容貌变化、相片变色、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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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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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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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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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 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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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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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为山东省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非山东省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山东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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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证明材料(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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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样提供: 1、户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南京、杭州、宁波、天津、武汉、长沙、青岛、重庆(14个城市)地区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 2、曾访问过韩国的人员,需提供韩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 注:①访韩经历不包括免签入境韩国; ②包括2016年1月27日之前以团签、个别担保签证入境的访韩者; ③拒签后初次申请、或以非专门就业(E-9)及船员就业(E-10)申请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④持医疗观光签证有访问过韩国,须符合以申请日为准近一年内在韩国医疗机构诊断(治疗)费总额超过200万韩币的条件,并提供诊断费相关的证明材料。 3、四年制本科大学的在校生或毕业生,需提供: ① 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②在校生: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模板 ③中国大陆内的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中国大陆以外(港澳台)或海外的学士学位以上获得者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月收入5千元以上(年收入在年6万元)以上者,需提供: ① 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 ②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工资进帐部分; ③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5、曾持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团队签证除外)签证者,并且有过访问OECD国家的经历者,需提供签证所在护照原件(包含签证及出入境章)及公安局开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如有经由第三国后访问OECD国家的情况,需提供能证明访问OECD国家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如E-TICKET等); 签证类型包含个人旅游(团队签证除外)、商务、探亲、留学,国家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帖纸签证)、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帖纸签证)、芬兰。 6、房产、金融财产、企业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财产所有者,需提供至少近6个月以上的金融材料原件和财产证明材料原件; 7、55周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供: ①收入来源证明原件(如房租收入、利息收入、证券收入等); ②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③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短期访问(C-3)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需提供: ①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②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④如配偶及父母有拒签记录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注,因以下条件签发的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①同胞访问(C-3-8); ②未满17周岁或者满55周岁以上者; ③四年制大学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限签证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 9、知名的艺术家、演员及运动员,需提供特定团体(协会等)的会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10、持有韩国所在Condominium会员卡的会员(30000万韩币以上),需提供Condominium会员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税缴纳证明原件; 11、持有访韩优惠卡者及其随行家属,需提供: ①优惠卡原件和复印件; ②优惠卡发放对象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折、银行存款证明等;未搭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可省略; ③随行家属申请时,需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除户口本以外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公证处公证及外事办公室认证; ④存入韩币1亿(人民币60万元)申请时,需提交: a.在职证明原件; b.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c.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e.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注:随行家属范围:①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女子,②优惠卡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申请(以申请日为基准),超过1个月不可申请,③随行家属不可单独申请,仅限和申请人同时申请。 12、银联签发的高端(白金/钻石)信用卡持有者,需提供银联签发的信用卡正面复印件及近3个月的信用卡交易明细(按月出具)。 特别提醒: 1、以上材料以使馆审核为准,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是否签发或是否签发多次,以使馆决定为准。费用一经发生,使馆不退还; 2、在职证明,必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3、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存款证明,需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在递交材料时领馆要求银行流水的最后交易日期须在14天内,建议申请人在寄出材料前一两天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并保证有近一周内的交易记录。 备注: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使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使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如申请5年多次签证也可能批出单次,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使馆决定,所有费用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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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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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经济收入来源说明并亲笔签名(用A4纸打印的中文情况说明,内容包含: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地、生活经济来源、在当地居住有无犯罪记录); 2、能体现出收入证明的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工资进帐部分; 3、如收入来源为父母及配偶,提供父/母名下或配偶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大笔存入),需标注工资进帐部分;并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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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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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共5张,只需打印1至4张。要求正反面打印到2张A4纸上,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不允许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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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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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 2. 请按照样本中文完整填写(全部黑色中性笔手写),无需粘贴照片,本人在签名栏处用中文签两次名字(与护照签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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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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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满足以下4点: 1. 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 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3. 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 不接收有拒签记录、滞留记录、吊销签证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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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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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 2. 不得佩戴眼镜、夸张首饰;双眼直视照相机;露出双耳;嘴巴闭合;头发不能遮住两眼;左右肩膀保持平衡; 3. 不能因容貌变化、相片变色、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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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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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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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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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 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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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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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为山东省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非山东省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山东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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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证明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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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证复印件; 2、本人近6个月以上的退休金发放明细原件,当地社保网打印的,需要提供网上查询密码; 3、本人名下近7个月以上的退休金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8千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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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证明材料(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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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样提供: 1、户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南京、杭州、宁波、天津、武汉、长沙、青岛、重庆(14个城市)地区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 2、曾访问过韩国的人员,需提供韩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 注:①访韩经历不包括免签入境韩国; ②包括2016年1月27日之前以团签、个别担保签证入境的访韩者; ③拒签后初次申请、或以非专门就业(E-9)及船员就业(E-10)申请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④持医疗观光签证有访问过韩国,须符合以申请日为准近一年内在韩国医疗机构诊断(治疗)费总额超过200万韩币的条件,并提供诊断费相关的证明材料。 3、曾持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团队签证除外)签证者,并且有过访问OECD国家的经历者,需提供签证所在护照原件(包含签证及出入境章)及公安局开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如有经由第三国后访问OECD国家的情况,需提供能证明访问OECD国家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如E-TICKET等); 签证类型包含个人旅游(团队签证除外)、商务、探亲、留学,国家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帖纸签证)、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帖纸签证)、芬兰。 4、房产、金融财产、企业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财产所有者,需提供至少近6个月以上的金融材料原件和财产证明材料原件; 5、55周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供: ①收入来源证明原件(如房租收入、利息收入、证券收入等); ②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③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6、短期访问(C-3)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需提供: ①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②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④如配偶及父母有拒签记录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注,因以下条件签发的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①同胞访问(C-3-8); ②未满17周岁或者满55周岁以上者; ③四年制大学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限签证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 7、知名的艺术家、演员及运动员,需提供特定团体(协会等)的会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8、持有韩国所在Condominium会员卡的会员(30000万韩币以上),需提供Condominium会员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税缴纳证明原件;9、持有访韩优惠卡者及其随行家属,需提供: ①优惠卡原件和复印件; ②优惠卡发放对象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折、银行存款证明等;未搭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可省略; ③随行家属申请时,需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除户口本以外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公证处公证及外事办公室认证; ④存入韩币1亿(人民币60万元)申请时,需提交: a.在职证明原件; b.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c.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e.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注:随行家属范围:①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女子,②优惠卡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申请(以申请日为基准),超过1个月不可申请,③随行家属不可单独申请,仅限和申请人同时申请。 10、银联签发的高端(白金/钻石)信用卡持有者,需提供银联签发的信用卡正面复印件及近3个月的信用卡交易明细(按月出具)。 特别提醒: 1、以上材料以使馆审核为准,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是否签发或是否签发多次,以使馆决定为准。费用一经发生,使馆不退还; 2、在职证明,必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3、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存款证明,需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在递交材料时领馆要求银行流水的最后交易日期须在14天内,建议申请人在寄出材料前一两天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并保证有近一周内的交易记录。 备注: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使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使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如申请5年多次签证也可能批出单次,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使馆决定,所有费用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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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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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共5张,只需打印1至4张。要求正反面打印到2张A4纸上,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不允许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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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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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 2. 请按照样本中文完整填写(全部黑色中性笔手写),无需粘贴照片,本人在签名栏处用中文签两次名字(与护照签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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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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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满足以下4点: 1. 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 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3. 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 不接收有拒签记录、滞留记录、吊销签证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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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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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 2. 不得佩戴眼镜、夸张首饰;双眼直视照相机;露出双耳;嘴巴闭合;头发不能遮住两眼;左右肩膀保持平衡; 3. 不能因容貌变化、相片变色、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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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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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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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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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 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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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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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为山东省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非山东省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山东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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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证明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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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所在单位的中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申请人不可以自己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 (4)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2、本人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 3、由工作地的社保中心打印的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4、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需标注工资进帐部分: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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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证明复印件(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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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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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证明材料(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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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样提供: 1、户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南京、杭州、宁波、天津、武汉、长沙、青岛、重庆(14个城市)地区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 2、曾访问过韩国的人员,需提供韩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 注:①访韩经历不包括免签入境韩国; ②包括2016年1月27日之前以团签、个别担保签证入境的访韩者; ③拒签后初次申请、或以非专门就业(E-9)及船员就业(E-10)申请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④持医疗观光签证有访问过韩国,须符合以申请日为准近一年内在韩国医疗机构诊断(治疗)费总额超过200万韩币的条件,并提供诊断费相关的证明材料。 3、四年制本科大学的在校生或毕业生,需提供: ① 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②在校生: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模板 ③中国大陆内的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中国大陆以外(港澳台)或海外的学士学位以上获得者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月收入5千元以上(年收入在年6万元)以上者,需提供: ① 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 ②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工资进帐部分; ③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5、曾持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团队签证除外)签证者,并且有过访问OECD国家的经历者,需提供签证所在护照原件(包含签证及出入境章)及公安局开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如有经由第三国后访问OECD国家的情况,需提供能证明访问OECD国家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如E-TICKET等); 签证类型包含个人旅游(团队签证除外)、商务、探亲、留学,国家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帖纸签证)、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帖纸签证)、芬兰。 6、房产、金融财产、企业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财产所有者,需提供至少近6个月以上的金融材料原件和财产证明材料原件; 7、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需提供: ①资格证原件; ②在职证明原件; ③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8、曾访问过韩国3次以上的旅行社领队,需提供: ①领队证复印件; ②在职证明原件; ③韩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 9、55周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供: ①在职证明原件; ②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工资进帐部分; ⑤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10、短期访问(C-3)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需提供: ①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②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④如配偶及父母有拒签记录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注,因以下条件签发的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①同胞访问(C-3-8); ②未满17周岁或者满55周岁以上者; ③四年制大学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限签证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 11、知名的艺术家、演员及运动员,需提供特定团体(协会等)的会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12、中国国家公务员(只限山东省内在职人员),需提供: ①在职证明原件(一定要记载”公务员”); ②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13、在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币)以上的企业职员,需提供: ①投资事实证明材料(法人登记簿誊本等); ②在职证明原件; ③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14、往韩国通航(运送旅客)的航空公司,船舶公司的工作人员,需提供: ①在职证明原件; ②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5、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500强企业的科长以上职务或6个月以上的在职人员(只限山东省所在企业),需提供: ①在职证明原件; ②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6、持有韩国所在Condominium会员卡的会员(30000万韩币以上),需提供Condominium会员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税缴纳证明原件; 17、与韩国年交易额超过3万美元以上的私有企业管理人员以上职位或者正式任职两年以上的员工,需提供: ①在职证明原件; ②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和韩国企业间贸易往来的证明材料,如进口报送单复印件(自发给日起1年有效)。 18、持有访韩优惠卡者及其随行家属,需提供: ①优惠卡原件和复印件; ②优惠卡发放对象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折、银行存款证明等;未搭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可省略; ③随行家属申请时,需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除户口本以外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公证处公证及外事办公室认证; ④存入韩币1亿(人民币60万元)申请时,需提交: a.在职证明原件; b.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c.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e.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注:随行家属范围:①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女子,②优惠卡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申请(以申请日为基准),超过1个月不可申请,③随行家属不可单独申请,仅限和申请人同时申请。 19、持有国际通用的信用卡中,被认定为用卡记录良好以及经济能力良好的优秀用户,需提供: ①信用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6个月信用卡对帐单; ③在职证明原件; ④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⑥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⑦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20、银联签发的高端(白金/钻石)信用卡持有者,需提供银联签发的信用卡正面复印件及近3个月的信用卡交易明细(按月出具)。 特别提醒: 1、以上材料以使馆审核为准,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是否签发或是否签发多次,以使馆决定为准。费用一经发生,使馆不退还; 2、在职证明,必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3、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存款证明,需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在递交材料时领馆要求银行流水的最后交易日期须在14天内,建议申请人在寄出材料前一两天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并保证有近一周内的交易记录。 备注: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使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使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如申请5年多次签证也可能批出单次,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使馆决定,所有费用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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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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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共5张,只需打印1至4张。要求正反面打印到2张A4纸上,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不允许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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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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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 2. 请按照样本中文完整填写(全部黑色中性笔手写),无需粘贴照片,本人在签名栏处用中文签两次名字(与护照签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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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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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满足以下4点: 1. 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 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3. 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 不接收有拒签记录、滞留记录、吊销签证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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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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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 2. 不得佩戴眼镜、夸张首饰;双眼直视照相机;露出双耳;嘴巴闭合;头发不能遮住两眼;左右肩膀保持平衡; 3. 不能因容貌变化、相片变色、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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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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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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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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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 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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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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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为山东省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非山东省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山东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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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证明材料(学龄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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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样提供: 1、户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南京、杭州、宁波、天津、武汉、长沙、青岛、重庆(14个城市)地区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 2、曾访问过韩国的人员,需提供韩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 注:①访韩经历不包括免签入境韩国; ②包括2016年1月27日之前以团签、个别担保签证入境的访韩者; ③拒签后初次申请、或以非专门就业(E-9)及船员就业(E-10)申请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④持医疗观光签证有访问过韩国,须符合以申请日为准近一年内在韩国医疗机构诊断(治疗)费总额超过200万韩币的条件,并提供诊断费相关的证明材料。 3、曾持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团队签证除外)签证者,并且有过访问OECD国家的经历者,需提供签证所在护照原件(包含签证及出入境章)及公安局开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如有经由第三国后访问OECD国家的情况,需提供能证明访问OECD国家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如E-TICKET等); 签证类型包含个人旅游(团队签证除外)、商务、探亲、留学,国家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帖纸签证)、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帖纸签证)、芬兰。 4、未满17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短期访问(C-3)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需提供: ①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②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④如配偶及父母有拒签记录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注,因以下条件签发的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①同胞访问(C-3-8); ②未满17周岁或者满55周岁以上者; ③四年制大学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限签证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 6、持有访韩优惠卡者及其随行家属,需提供: ①优惠卡原件和复印件; ②优惠卡发放对象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折、银行存款证明等;未搭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可省略; ③随行家属申请时,需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除户口本以外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公证处公证及外事办公室认证; ④存入韩币1亿(人民币60万元)申请时,需提交: a.在职证明原件; b.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c.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e.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注:随行家属范围:①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女子,②优惠卡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申请(以申请日为基准),超过1个月不可申请,③随行家属不可单独申请,仅限和申请人同时申请。 特别提醒: 1、以上材料以使馆审核为准,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是否签发或是否签发多次,以使馆决定为准。费用一经发生,使馆不退还; 2、在职证明,必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3、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存款证明,需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在递交材料时领馆要求银行流水的最后交易日期须在14天内,建议申请人在寄出材料前一两天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并保证有近一周内的交易记录。 备注: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使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使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如申请5年多次签证也可能批出单次,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使馆决定,所有费用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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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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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父母一方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需标注出工资进帐部分: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如提供父母名下对帐单,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能直接体现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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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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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共5张,只需打印1至4张。要求正反面打印到2张A4纸上,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不允许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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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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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 2. 请按照样本中文完整填写(全部黑色中性笔手写),无需粘贴照片,本人在签名栏处用中文签两次名字(与护照签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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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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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同时满足以下4点: 1. 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 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3. 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4. 不接收有拒签记录、滞留记录、吊销签证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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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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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 2. 不得佩戴眼镜、夸张首饰;双眼直视照相机;露出双耳;嘴巴闭合;头发不能遮住两眼;左右肩膀保持平衡; 3. 不能因容貌变化、相片变色、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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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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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结束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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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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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 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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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居住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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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为山东省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非山东省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山东已住满6个月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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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证明材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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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样提供: 1、户籍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南京、杭州、宁波、天津、武汉、长沙、青岛、重庆(14个城市)地区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 2、曾访问过韩国的人员,需提供韩国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所在的护照原件; 注:①访韩经历不包括免签入境韩国; ②包括2016年1月27日之前以团签、个别担保签证入境的访韩者; ③拒签后初次申请、或以非专门就业(E-9)及船员就业(E-10)申请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④持医疗观光签证有访问过韩国,须符合以申请日为准近一年内在韩国医疗机构诊断(治疗)费总额超过200万韩币的条件,并提供诊断费相关的证明材料。 3、四年制本科大学的在校生或毕业生,需提供: ① 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②在校生: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模板 ③中国大陆内的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中国大陆以外(港澳台)或海外的学士学位以上获得者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曾持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团队签证除外)签证者,并且有过访问OECD国家的经历者,需提供签证所在护照原件(包含签证及出入境章)及公安局开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如有经由第三国后访问OECD国家的情况,需提供能证明访问OECD国家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如E-TICKET等); 签证类型包含个人旅游(团队签证除外)、商务、探亲、留学,国家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帖纸签证)、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帖纸签证)、芬兰。 5、未满17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6、短期访问(C-3)往返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需提供: ①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②签证持有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④如配偶及父母有拒签记录时,需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注,因以下条件签发的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①同胞访问(C-3-8); ②未满17周岁或者满55周岁以上者; ③四年制大学本科在校生或毕业生:限签证剩余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多次往返签证持有者、双重国籍者依据双重国籍的政策另行处理。 7、知名的艺术家、演员及运动员,需提供特定团体(协会等)的会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8、持有韩国所在Condominium会员卡的会员(30000万韩币以上),需提供Condominium会员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税缴纳证明原件; 9、持有访韩优惠卡者及其随行家属,需提供: ①优惠卡原件和复印件; ②优惠卡发放对象的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折、银行存款证明等;未搭载金融功能的优惠卡可省略; ③随行家属申请时,需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除户口本以外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公证处公证及外事办公室认证; ④存入韩币1亿(人民币60万元)申请时,需提交: a.在职证明原件; b.本人近6个月社保记录原件和社保卡复印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查询密码; c.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本人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需标注进帐部分; e.本人名下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注:随行家属范围:①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女子,②优惠卡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申请(以申请日为基准),超过1个月不可申请,③随行家属不可单独申请,仅限和申请人同时申请。 10、银联签发的高端(白金/钻石)信用卡持有者,需提供银联签发的信用卡正面复印件及近3个月的信用卡交易明细(按月出具)。 特别提醒: 1、以上材料以使馆审核为准,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是否签发或是否签发多次,以使馆决定为准。费用一经发生,使馆不退还; 2、在职证明,必须注明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公司公章; 3、银行流水/信用卡账单/存款证明,需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在递交材料时领馆要求银行流水的最后交易日期须在14天内,建议申请人在寄出材料前一两天去银行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并保证有近一周内的交易记录。 备注:1、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使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使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 2、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如申请5年多次签证也可能批出单次,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使馆决定,所有费用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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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读证明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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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学校的中文在读证明原件: 在读证明模板 (1)用学校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须机打,有本人学号和身份证号和护照号,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并盖院系章或教务处章; 2、学生证复印件,需提供有照片的那一页复印件; 3、如是大学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报告(带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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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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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父母一方名下近6个月以上的工资(储蓄)卡对帐单原件(盖银行章),需标注出工资进帐部分: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3万元以上(不接收临时存入);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2、如提供父母名下对帐单,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能直接体现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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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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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共5张,只需打印1至4张。要求正反面打印到2张A4纸上,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不允许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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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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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 2. 请按照样本中文完整填写(全部黑色中性笔手写),无需粘贴照片,本人在签名栏处用中文签两次名字(与护照签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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